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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亚公示太阳镜和时装眼镜强制性标准


作者:亿超小编 来源:亿超眼镜网 发布时间:2016/5/29 阅读数:10590

2013年6月,澳大利亚发布了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指南。指南给出了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强制性标准、需要强制性符合的要求、消费者保障、供应商的职责等。 

其中指出太阳镜和时装眼镜强制性的标准为AS/NZS 1067:2003《太阳镜和时装眼镜》。该强制性标准要求: 

1. 结构要求 

(1) 镜片和框架不应有锐边锐角,以防止在使用时可能引起伤害;

(2) 太阳镜和时装眼镜的镜片应牢固和安全地安装在镜框上;

(3) 太阳镜(时装眼镜除外)必须少: 

成人的太阳镜必须含有40 mm宽和28 mm高,距离中心至少为64mm的两个椭圆;

儿童的太阳镜必须含有34 mm宽和24 mm高,距离中心至少为54mm的两个椭圆;

2. 性能要求 

(1) 光和紫外线透过要求 

(2) 太阳镜镜片的色匀性要求 

(3) 太阳镜镜片的密度符合性要求 

(4) 太阳镜镜片的着色 

(5) 平面偏振 

(6) 镜片的变光 

(7) 光强度 

3. 标识要求 

所有的太阳镜和时装眼镜均需要符合以下的标识要求: 

(1) 确定制作商和销售商的身份;

(2) 依据下表确定的镜片的类型和描述

 

除此以外,变色太阳镜的镜片需标识“PHOTOCHROMIC LENSES”,若其在暗处能达到0号的要求,则其应标识“NOT SUITABLE FOR DRIVING AT NIGHT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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