×

亿超眼镜 开启配镜新模式

线上选镜,线下服务,价格透明

目前在全国50个城市开设实体店,请选择您所在城市

热门城市 杭州市 广州市 上海 深圳市

? C D E F G H J L N Q S T W X Y Z

其他城市 请进入官网在线购物  >

彩色隐形眼镜属医疗器械 饰品店无经营资质


作者:亿超小编 来源:亿超眼镜网 发布时间:2016/5/29 阅读数:47383

 本属医疗器械,但在普通饰品店依然买卖成风。开学之初,武汉工商调查发现,彩色隐形眼镜(又名彩瞳)的销售极为混乱。

 湖北经济学院大二学生胡雅君日前在路边的饰品店花150元购买了一副彩瞳,不久即患上了严重的角膜炎。小胡找到饰品店要求赔偿,遭到拒绝。无奈之下,小胡向江夏工商藏龙岛所投诉。

 工商人员调查发现,彩瞳就是彩色隐形眼镜,属于医疗器械,饰品店不具备经营隐形眼镜的相关资质,属于超范围经营,而且其出售的彩瞳包装上都是韩文,没有任何中文标志,明显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。

 工商人员要求提供进货发票,饰品店仅拿出了一张进货收据证明是从汉正街进的货。饰品店店主称,她们一直认为彩瞳是一种普通饰物,根本没想到它是医疗器械。而根据调查,由于大学生需求旺盛,在武汉的饰品店中,经营彩瞳的现象非常普遍。

 对此,工商提醒,佩戴彩瞳应到正规的医院进行眼部检查后,再到有经营资质的眼镜店购买正规厂家的产品。

眼镜知识导航:
相关文章:
热门活动:
预约
到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