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亿超小编 来源:亿超眼镜网 发布时间:2016/5/29 阅读数:35168
4月16日,鄂尔多斯市某公司总经理向东胜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投诉,他于今年4月1日在东胜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一副价值17085元的眼镜,使用3天后,却发现眼镜盒、眼镜布是旧的,眼镜镜框两边及鼻托都已磨得发白,明显是一副旧眼镜。商场方面表示,眼镜是全新的,质量合格,要求消费者去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鉴定。而消费者认为,商场已将退回去的眼镜做了抛光等处理,拒绝鉴定。双方经多次交涉,均未达成一致解决办法。
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,双方终于达成协议:商场对镜架给予退货,由消费者在该商场另行选取等值镜架,折扣双方自行协商,具体程序在30天内履行完毕。